近日,義烏市某渣土清運公司因未申請相應排水證許可,私自設立排水口,被蘇溪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查處,并開出3.5萬元的罰單。 此前,蘇溪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與鎮“五水共治”辦開展常態化聯合巡檢,巡查至春風大道與好派路交叉口西南側地塊時,發現該處設有一處排水口,執法隊員立即開展檢查,并要求工地負責人提供排水許可證。執法隊員發現,工地負責人提供的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中,列明了該工地在轄區長府路設立兩個排水口,而該處排水口并不在已獲批的許可證范圍內。 經執法隊員調查,此處在建工地土石方工程由義烏市某渣土清運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在施工作業中,為提高排水效率,該渣土清運公司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在春風大道一側設立排水口,并將工地內的水經三級沉淀池后排出,違反了《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規定。 據悉,蘇溪鎮充分發揮“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先行試點優勢,打造“主管+執法”一件事服務單元,加強“治水監管一件事”聯勤服務和源頭監管,將執法監管穿透至事件前端和執法末梢,構建了集工業污水、生活污水、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為一體的全流程監管體系。針對在建工地排水事項,形成了從許可審批、排水設施建設、日常規范排水、水質監測到突發事件處置等在內的全生命周期監管閉環,并結合“五水共治”智慧化監控平臺,實現“線上+線下”雙向發力,讓偷排行為無處遁形。 |
GMT+8, 2023-4-22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