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消費者石先生在佛堂鎮某手機店買了一只手機,使用不到2天,就出現自動關機甚至無法開機的故障,無奈之下提出退款的訴求。轄區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調查后認為,消費者購買的手機使用不到一周,就多次出現了自動關機、無法開機的情況,嚴重影響正常使用,且商家多次維修依然無法解決問題,應承擔相關的退貨退款義務。最終通過調解,商家同意退貨退款。 【消費提醒】本案中,消費者所購手機多次出現質量問題,雖經商家維修仍無法處理。關于界定是質量問題還是人為損壞,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關于耐用商品六個月內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實行,由商家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
GMT+8, 2023-4-19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