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2023年1號文件——《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簡稱“《通知》”)已于3月21日印發!锻ㄖ访鞔_,信托業務分類改革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正式版本的《通知》與2022年底公開征求意見的版本差別不大,其中一個變化是將資產服務信托的排位置于資產管理信托之前。分析人士認為,這項調整透露出監管鼓勵信托公司做大服務信托的本意。 三大類25個業務品種 銀保監會制定《通知》,旨在進一步厘清信托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托公司以規范方式發揮制度優勢和行業競爭優勢,推動信托業走高質量發展之路。 根據《通知》,信托公司應當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財產管理內容作為分類維度,將信托業務分為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25個業務品種。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通知》數度在業內征求意見,過往版本一直將資產管理信托置于資產服務信托之前,直至此次印發的正式版本將兩者順序調換。 《通知》明確,資產服務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據信托法律關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據委托人需求為其量身定制財富規劃以及代際傳承、托管、破產隔離和風險處置等專業信托服務。按照服務內容和特點,分為財富管理服務信托、行政管理服務信托、資產證券化服務信托、風險處置服務信托及新型資產服務信托五類、共19個業務品種。 資產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依據信托法律關系,銷售信托產品,并為信托產品投資者提供投資和管理金融服務的自益信托,屬于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信托依據相關規定,分為固定收益類信托計劃、權益類信托計劃、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信托計劃和混合類信托計劃共4個業務品種。 公益慈善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信托公司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開展公益慈善活動的信托業務。公益慈善信托的信托財產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分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共2個業務品種。 保證有序整改,設置3年過渡期 《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做好業務分類工作,準確劃分各類信托業務,并在此基礎上明確發展戰略和轉型方向。 一方面,信托公司應當嚴格把握信托業務邊界,不得以管理契約型私募基金形式開展資產管理信托業務,不得以信托業務形式開展為融資方服務的私募投行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通道業務和資金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堅決壓降影子銀行風險突出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另一方面,信托公司應當結合監管要求和公司業務特點,細化分類標準,根據信托服務實質對信托業務進行全面、準確分類。不得擅自調節信托業務分類,同一信托業務不得同時歸入多個類別。確有擬開展的新型信托業務無法歸入現有類別的,應當與屬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溝通,按照服務實質明確業務分類歸屬后開展。 為有序實施存量業務整改,確保平穩過渡,《通知》為業務分類改革設置了3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存在實際困難,仍難以完成整改的,可實施個案處理。對于契約型私募基金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對于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信托業務,單設“待整改業務”一項,有序實施整改。 此外,《通知》明確,這份文件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各信托公司應當于《通知》實施后30日內將存續信托業務分類結果和整改計劃報送屬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 |
GMT+8, 2023-4-5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