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家族信托被擊穿一事最近頻上熱搜——據稱張蘭在國外欠下巨額債務,名下的豪宅也被強制執行。張蘭的債主,一家叫CVC的私募股權基金,為了討債,還盯上了張蘭的海外家族信托。而新加坡高等法院也支持了CVC的訴求,認定張蘭的家族信托是她的個人資產,債權人CVC有權對該資金進行追索。 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顧名思義,就是一個家族將部分資產委托給信托機構來管理。 資產所有權轉移給信托機構,但信托機構要根據委托人的意愿管理這些資產,并將獲得的收益在約定的時間分配給受益人。 不過,設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不是獲得高收益,而是保障資產安全。打個比方,你白手起家,開了一個飯店,掙了一個小目標。但現在餐飲業不景氣,業績下滑,你未來可能會有債務風險;而且你已經年近七旬,面臨著資產安全傳承的問題。 怎么辦呢?你就可以找一個信托機構,把自己手上的一部分現金、房產、股權注入到家族信托,資產的所有權也轉移給信托機構,由信托管理,你不再插手。這樣,信托資產就不再是你的錢,即使你背上債務,也難以追索到信托頭上,這樣就實現了——債務風險隔離。而且,你可以把受益人設置為子孫后代,他們到一定年齡就可以開始領取收益,甚至可以設置明確的家族激勵機制,比如考上名校、結婚生子、進入家族企業工作,都可以額外再給一筆財產。這樣,就可以保障家族財產的順利傳承,避免爭產風波,還可以防止不肖子孫揮霍家產。 為什么張蘭的家族信托會“破防”? 信托一旦設立,資產所有權就發生了轉移,不再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委托人也不能隨心所欲地插手資產管理。不過,委托人可以調整家族信托財產管理方式,對家族信托管理情況有知情權,如果信托機構不滿意,也可以換人。子孫后代(受益人)只有受益權,沒有所有權。 信托機構(受托人)名義上有所有權,可以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但信托財產也與信托機構的其他資產相獨立,即使信托公司破產,也不會牽連到委托人的家族信托資產。所以,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各方的債權人均不能要求用信托財產還債。因此,信托可以發揮風險隔離的作用——將債務風險與家族資產區隔開。 張蘭設立家族信托的一大動機,就在于此。事情還要從十年前說起,2014年,CVC基金為收購俏江南的股權,曾將約2.5億美金(約16億人民幣)打給了張蘭的銀行賬戶。同樣在2014年,為了實現財產保全和繼承,張蘭成立海外家族信托The Success Elegant Trust,受益人是她的兒子汪小菲及其子女。收到CVC的轉賬后,張蘭很快就把其中1.42億美元轉到了其家族信托名下的銀行賬戶內。 但后來,CVC基金與張蘭矛盾不斷升級,開始向張蘭追債,但一直以來,CVC未能攻破她的家族信托。但是,去年年底,張蘭的家族信托居然“破防”了,新加坡高級法院認定,CVC作為債權人有權追索這筆資金。 信托能發揮債務風險隔離的作用,主要就是因為其獨立性。而張蘭的海外家族信托被擊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欠缺獨立性。 張蘭對信托財產的支配權過高,而受托人和其他受益人沒有干預的能力。 這就意味著,張蘭對于家族信托資產具有隨意處置的權利,沒有真正做到獨立性。她設立的家族信托財產也就喪失了債務風險隔離的作用。 |
GMT+8, 2023-4-5 09:11